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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同居关糸析产纠纷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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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同居关糸析产纠纷的规定:

需要通过法律来就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予以分割,以及双方生育的子女就抚养权、抚养费的问题予以裁决。

可以证明同居期间的证据有:

1、子女出生日期;

2、对外的各种协议书(例如股权转让);

3、邻居的证人证言;

4、本人的谈话录音等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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