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超过3年仍可提起诉讼,但被告可行使诉讼时效抗辩权。诉讼时效可中断并重新计算,最长为3年。保护诉讼权利的期限为20年,可根据特殊情况延长。诉讼时效届满后,被告同意履行则不能以时效为由抗辩,已履行的义务不得请求返还。
法律分析
民事诉讼过了三年同样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人民对于超过诉讼时效的案件,如果符合立案条件的,一定要受理立案,并且不会主动引用诉讼时效已过,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但是被告接到起诉通知后可以选择行使诉讼时效抗辩权,会进行审查并根据使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判决原告败诉驳回诉讼请求。如果被告不以己超诉讼时效抗辩,而且原告提供的证据确凿,事实清楚的话,依然会判决原告胜诉的,通常诉讼时效抗辩在一审审理阶段提出才会受理。
在3年的诉讼时效内,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也就是当事人又拥有了3年的诉讼时效。
如果当事人一直不知道自身的合法权益被侵害,那么保护当事人诉讼权利的时间也是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相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九十二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结语
民事诉讼时效为三年,超过时效但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仍会受理并不主动驳回原告请求。被告可行使诉讼时效抗辩权,会审查并判决原告败诉。若被告不抗辩且原告证据确凿,仍可判决原告胜诉。诉讼时效可中断,重新计算,当事人又有三年时效。如当事人二十年内不知权益被侵害,不予保护,但特殊情况可延长时效。根据民法典规定,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可提出不履行抗辩,同意履行后不得以时效为由抗辩。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修正): 第二条 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修正): 第十条 当事人一方向人民提交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的,诉讼时效从提交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之日起中断。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修正): 第一条 当事人可以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但对下列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不予支持:
(一)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
(二)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
(三)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
(四)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债权请求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