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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不起取保候审保证金 法律问题

来源:酷乐教育

法律分析:

如果办理取保候审的机关要求交纳保证金的,那么不交保证金就不能取保候审。人民、人民和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据此,取保候审的,必须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而且是提出保证人还是交纳保证金,由办理取保候审的机关决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权自主决定是提出保证人还是交纳保证金。所以,如果办案机关要求交纳保证金,那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交纳,不交纳的,就不能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人民和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机关执行。

第六十 人民、人民和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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