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认证监督评审整改工作计划与措施为进一步把计量认证整改工作落到实处,现对中心各部门和实验室提出整改要求和整改措施如下表:
详细情况如下:
1、管理、执行或验证人员职责有交叉。
需要调整或增加总工办人员。
2、缺乏资质学历技术业绩等内容。
各计量认证各实验室和相关部门把本部门所属人员的学历证、学位证、海洋监测人员上岗资格证的复印件各一份交中心办公室存档。
3、部分实验室缺乏应急的安全设施。
各计量认证实验室在搬迁崂山新XX和进行实验室改造的过程中,应考虑实验室环境建设达到实验室计量认证的标准,特别是实验室安全方面,防火、用电安全,通风设施,废弃物处理等方面。要求各计量认证实验室将搬迁和改造环境建设方案报实验室管理部审核,在搬迁和改造完毕后由实验室管理部统一组织验收,符合要求后方能使用。
4、部分设备标识不准确。
在搬迁后进行现场检查,确保仪器设备工作正常,标识使用准确。
5、检验样品的唯一性标识尚不够完善。
纠正检验样品的唯一性标识中不规范的记录,重新对检验样品的原始记录作了规范更改。
6、自校仪器缺乏量值传递方框图。
各实验室补充和完善自校仪器量值传递方框图。
7、自编检测方法的内容与格式不规范。
总工办统一、规范自编检测方法的内容与格式。
8、发现欠缺信息和不规范修改的记录。
规范了原始记录的更改方法,纠正了原始记录更改中不规范的做法,重新对原始记录作了规范更改。
9、证书和报告表述不够清晰;
按评审准则的要求进行整改。
10、证书和报告页码标识不够准确完善。
各实验室检查全部已完成的检测报告和证书是否规范,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各计量认证实验室对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请及时与中心各职能部门沟通,在完成整改后,通报中心办公室;中心将分阶段对各计量认证实验室进行业务指导和检查。
中心办公室联系电话:00
中心实验室管理部:83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海洋监测与检测中心20__年0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