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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车险不予理赔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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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通事故车险不予理赔的情形是什么

1、交通事故车险不予理赔的情形是:

(1)车撞自家人不赔,第三者责任险只负责赔偿保险车辆因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害;

(2)收费停车场丢车不赔,车辆在收费停车场或者营业性维修厂被盗,保险公司都不负赔偿责任;

(3)车内物品丢失不赔,根据保险产品的保险范围规定,盗抢险的赔偿范围仅仅是车辆本身,而不包括车内的物品。

2、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车辆事故保险理赔流程是怎样的

1、被保险人需在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并认真填写《机动车辆保险出险或索赔通知书》并签章;

2、及时告知保险公司损坏车辆所在地点,以便对车辆查勘定损;

3、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处理事故时,对财物损失的赔偿需取得相应的票据、凭证;

4、车辆修复及事故处理结案后,办理保险索赔所需资料;

5、领取理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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