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下列合同不交印花税:既有订单又有购销的合同非金融机构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承包经营合同继续使用已到期合同委托代理合同货运代理企业和委托方签订的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十一条 下列情形,免征或者减征印花税:
(一)应税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免征印花税;
(二)农民、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购买农业生产资料或者销售自产农产品订立的买卖合同和农业保险合同,免征印花税;
(三)无息或者贴息借款合同、国际金融组织向我国提供优惠贷款订立的借款合同、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订立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四)财产所有权人将财产赠与、学校、社会福利机构订立的产权转移书据,免征印花税;
(五)、订立、领受的应税凭证,免征印花税;
(六)转让、租赁住房订立的应税凭证,免征个人(不包括个体工商户)应当缴纳的印花税;
(七)规定免征或者减征印花税的其他情形。
前款第七项免征或者减征印花税的规定,由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