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法律不承认“事实婚姻”,婚姻关系必须以婚姻登记和结婚证为基础。没有结婚登记和结婚证的关系被视为同居关系,而非夫妻关系。因此,在同居期间不存在“出轨”问题,如果以婚姻关系为由提起诉讼,将无法成立且缺乏证据条件。
法律分析
视情况而定。目前我国现行法律不承认“事实婚姻”的观点。婚姻关系必须以婚姻登记和结婚证为基础。如果没有结婚登记和结婚证,那是同居关系,不是夫妻关系。因为没有夫妻关系,同居期间不存在“出轨”问题。因此如果以婚姻关系为由提起诉讼,就不会成立,也没有证据条件。
拓展延伸
事实婚姻是指未经结婚登记,但以事实共同生活并具备夫妻关系的情况。在法律上,事实婚姻的法律效力因国家和地区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在一些地方,事实婚姻可能被视为具有法律效力,享有与法定婚姻相似的权利和义务;而在其他地方,事实婚姻可能不被法律承认,夫妻双方可能无法获得法律保护。然而,无论事实婚姻是否被法律承认,当夫妻关系出现问题时,维权途径仍然存在。夫妻可以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等方式来解决财产分割、抚养子女、赡养老人等问题。此外,一些地方也制定了特定的法律规定,以保护事实婚姻中的弱势一方。因此,对于事实婚姻,夫妻双方应了解当地的法律规定,并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维权途径。
结语
我国现行法律不承认“事实婚姻”,婚姻关系必须以婚姻登记和结婚证为基础。同居关系不具备夫妻关系,因此不存在“出轨”问题。事实婚姻在法律上的效力因地区而异,有些地方承认其法律效力,有些地方不承认。无论是否承认,夫妻仍可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等方式解决问题,并根据当地法律规定选择维权途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