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担保人 所需要承担的责任是指有两个以上担保人为 债务 担保的,要依据担保类型确定责任,如果是 抵押担保 的,以 抵押 物承担责任,保证担保的,按约定承担责任,没有约定的,共同承担责任,因此其责任要看担保的种类来进行界定。同一债务的保 证人 为二人以上,由此形成的法律关系中既存在各保证人与 债权人 、 债务人 之间的关系,也存在数个保证人之间的关系,共同保证方构成一种具有特殊性的保证。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