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知识产权的出资方式:1、知识产权所有人以转让知识产权所有权的方式出资,知识产权以转让的方式出资应当符合法律关于知识产权转让的规定。2、知识产权所有人以使用许可方式出资,知识产权主体若选择使用许可的方式进行出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第3种观点: 依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人以知识产权出资的,需要对知识产权进行评估作价,评估机构由合伙人协商确定,并且办理登记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六条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第十七条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照法律、行规的规定,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